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方需要做的事情包括:
1.协商解决。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交通事故可以协商解决;
2.调解解决。造成严重后果的,交警立案处理后,可以进行调解;
3.诉讼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对于自行协商后达成的交通事故赔偿不服的,可以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找法网提醒您,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后达成调解协议,对方因不服赔偿而不履行的,也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发生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时应当提交起诉书,且要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同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法院立案后,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