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形。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的影响有大有小,有时只是暂时影响合同的履行,仍可以通过延期履行的方式实现合同目的,只有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当事人才可以解除合同
2.预期违约
预期违约指在合同履行期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预期违约降低了合同另一方享有的合同权利的价值。
3.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仍未履行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再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对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4.其他根本违约行为
为鼓励交易、避免资源浪费,合理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发生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情形时,解除合同可以使当事人摆脱合同权利义务的约束。
5.法律规定的其他解除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1.协商解除的程序,当事人协商一致,订立解除协议;
2.约定解除的程序,法定解除事由成就,当事人提出解除主张,协议解除;
3.起诉解除的程序,当事人提价起诉状、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执行生效裁判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的效力分别有:合同解除后,当事人存在违约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找法网提醒您,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