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破产存款的解决办法是由国家保证支付或者予以救济。银行破产存款最多能赔50万。银行破产倒闭,则当个人账户存款+利息小于50万时,用户可以获得全额赔偿;若个人账户存款+利息大于50万时,则超过50万的部分,需要等待破产银行被接管,等到资产清算完毕之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一定的比例向存款人支付赔偿金。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商业银行法》第六十四条商业银行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的利益时,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该银行实行接管。
接管的目的是对被接管的商业银行采取必要措施,以保护存款人的利益,恢复商业银行的正常经营能力。被接管的商业银行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因接管而变化。
根据规定,商业银行破产清算时的顺序按照如下:商业银行破产清算时,在支付清算费用、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后,应当优先支付个人储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
《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一条商业银行不能支付到期债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同意,由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其破产。商业银行被宣告破产的,由人民法院组织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商业银行破产清算时,在支付清算费用、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后,应当优先支付个人储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
首先,应先经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同意后,可以申请破产。 金融机构在提出破产申请后,法院如受理破产清算案件,通常按下列程序进行:
1.成立清算组。
2.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3.召开债权人会议。
4.确认破产财产。
5.确认破产债权。
6.拨付破产费用。
7.破产财产清偿顺序。特别注意的是,商业银行破产清算时,在支付清算费用、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后,应当优先支付个人储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
8.破产清算的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