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专利申请不予受理
更新时间:2023-07-20 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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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不予受理的专利申请有申请材料不齐全、申请授予专利权的客体是非发明范围中、申请人不具有申请资格等。专利申请的原则有形式法定原则、单一性原则等。
一、
什么专利申请不予受理
如下专利申请不予受理:
1.申请材料不齐全、不合法、不真实;
2.申请授予专利权的客体,非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中范围的;
3.申请人不具有申请资格或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不予受理的其他情形。
找法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七条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等文件。
申请人提交的有关图片或者照片应当清楚地显示要求专利保护的产品的外观设计。
二、
专利申请的原则有哪些
1.形式法定原则。申请专利的各项手续,都应当以书面形式或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规定的其他形式办理,否则不产生效力。
2.单一性原则。也称为"一发明一申请原则",是指一份专利申请文件只能就一项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
3.先申请原则。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4.优先权原则。专利申请人就其发明创造自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后,找法网提醒您,在法定期限内,又就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的,以其第一次申请的日期为其申请日,这种权利称为优先权,此处所谓的法定期限,就是优先权期限。

三、
哪些人具有发明专利申请权
发明专利申请权的归属为:
1.非职务发明创造,发明专利申请权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2.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3.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4.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
5.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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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专利申请有个人专利申请与单位专利申请可以一起申请吗?
1. 个人能直接申请专利,但如果是执行单位任务或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个人则不能直接申请专利。因为这类发明创造的专利权归单位所有,个人不得擅自处置。
2.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这类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该单位可以依法处置其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以促进相关发明创造的实施和运用。
3.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4. 如果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的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则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哪些专利申请不予受理
专利申请不予受理的情况如下:
1、材料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例如,未使用中文、请求书中缺少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的;
2、材料不齐全的;
3、外国人未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的;
4、其他情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
专利申请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并通知申请人:
(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缺少请求书、说明书(实用新型无附图)或者权利要求书的,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缺少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简要说明的;
(二)未使用中文的;
(三)不符合本细则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
(四)请求书中缺少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或者缺少地址的;
(五)明显不符合专利法第十八条或者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的;
(六)专利申请类别(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不明确或者难以确定的。
专利申请什么情况下不予受理
专利申请不予受理的情况如下:
1、材料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例如,未使用中文、请求书中缺少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的;
2、材料不齐全的;
3、外国人未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的;
4、其他情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
专利申请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并通知申请人:
(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缺少请求书、说明书(实用新型无附图)或者权利要求书的,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缺少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简要说明的;
(二)未使用中文的;
(三)不符合本细则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
(四)请求书中缺少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或者缺少地址的;
(五)明显不符合专利法第十八条或者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的;
(六)专利申请类别(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不明确或者难以确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