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立人的基本情况;
2.拟设立公司基本情况,如公司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等;
3.设立人的出资数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出资的缴付期限、所占股权比例、股权的转让规定等;
4.设立人在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5.公司设立不成功时的费用承担;
6.设立人对特定信息的保密约定;
7.设立人协商确定的约束股东特定行为的条款,如竞业限制等;
8.违约责任条款;
9.解除协议条款和争议解决条款;
10.公司利润的分配。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需具备的条件有:
1.有五十个以下股东;
2.有符合法律规定制定的公司章程;
3.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4.有公司名称、住所;
5.有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找法网提醒您,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3.公司章程;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5.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6.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7.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8.公司住所证明;
9.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