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是否必须扣工资赔偿
更新时间:2023-10-08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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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不是必须扣工资赔偿的,如果劳动者造成的损失不是出于故意或重大过失,则不需要对损失进行赔偿。需要注意的是,单位拖欠工资超过30天的,则属于违法行为。
一、
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是否必须扣工资赔偿
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不是必须扣工资赔偿的。
劳动者工作中给用人单位带来损失是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需要赔偿。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给用人单位带来损失是非本人引起的,不需要赔偿。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二、
单位拖欠工资多久属于违法
找法网提醒您,工资拖欠三十天是违法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
单位合法克扣工资的情形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
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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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自动离职是否需要赔偿用人单位
关于劳动者自动离职是否需要赔偿用人单位的问题,一般来说,如果是因为个人原因主动辞职且公司没有违法行为,劳动者无需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公司存在违法行为导致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辞职的,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具体操作包括了解法律规定、收集证据、与公司沟通协商,如无法解决问题可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来解决。
在职期间失职给公司造成损失,劳动者应该赔偿吗
劳动者因失职造成公司损失,处理方式如下:
1. 若损失轻微且非故意,可能仅受内部警告或纪律处分;
2. 若损失重大或有故意行为,公司可要求赔偿,通常从工资中扣除,但不得超过法定限额;
3. 在严重情况下,公司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没有签劳动合同劳动者给公司造成了1万2的经济损失需要赔偿吗?
企业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赔偿包括:
1. 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赔偿。
2. 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在一个月的“宽限期”内,若因劳动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导致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可不支付经济补偿。但超过一个月后,若仍因劳动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依法支付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