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的出资方式都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3-07-19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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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股东的出资方式包括了货币出资、实物出资、知识产权出资以及土地使用权出资。股东出资不实的,应当要求出资不实的股东承担补交的责任,没有按时补交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
股东的出资方式都有哪些
公司法提到的共四种方式如下:
1.货币
设立公司必然需要一定数量的货币,用以支付创建公司的开支和公司设立后的生产经营费用。所以,股东可以用货币进行出资(股东若是外国投资者则用外币出资)
2.实物
实物指有形物,法律上把财产区分为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两大类,实物属于有形财产的一部分。
有形财产就是我们平时说的动产和不动产。
3.知识产权
包括了著作权和工业产权。
4.土地使用权
公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需要一定的场所,因此,公司股东可以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
二、
股东出资不实如何追究责任
股东出资不实足额出资的股东可以要求出资不实的股东及时补缴不足部分,并要求出资不实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没有按照章程的约定履行出资义务,就是对于股东之间义务的违反,当然应当对已经履行义务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三、
股东是否需要承担未满期限的出资责任
股东一般不需要承担未满期限出资责任,但是当公司解散时,未到期也应当缴足认缴的出资。股东的认缴出资时间,最长为20年,20年后是可以继续变更认缴期限的。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出资义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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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可以用什么财产出资?如何履行出资义务?
法律分析:股东可以用货币方式出资和非货币财产作价方式出资。非货币财产包括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财产,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法规定的出资方式包括哪些
出资方式是指合资各方以何种方式出资入股。如知识产权出资方式: 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和工业产权。知识产权是指民事主体对智力劳动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知识产权上不断扩张的开放体系,其范围主要包括著作权和邻接权,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权,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商号权。
股东出资方式是什么
股东出资存在如下几种法定的方式:
1、以货币的形式出资;
2、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
3、法定的不得出资的财产,不能出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