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认定的罪名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是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种植的管制;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违反国家有关法规,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或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以及抗拒铲除的行为;
3.主体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了非法种植毒物原植物的人;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立案标准是如下:
1.非法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的;
2.非法种植大麻五千株以上的;
3.非法种植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4.非法种植罂粟二百平方米以上、大麻二千平方米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面积较大,尚未出苗的;
5.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6.抗拒铲除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三)》第七条
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非法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的;
(二)非法种植大麻五千株以上的;
(三)非法种植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四)非法种植罂粟二百平方米以上、大麻二千平方米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面积较大,尚未出苗的;
(五)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六)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的惩罚有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如果有法定的加重情节的,会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找法网提醒您,如果行为人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