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证明中的产权证明应写明房屋情况,如房屋坐落、房屋数量、房屋结构、房屋面积;房屋所有权人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民族、公民身份证号;兹证明的事项,如办理房屋产权证明的目的与事由。开具房屋产权证明需到本地房管局进行房产查档,缴纳查询费后出具加盖公章的证明。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房屋产权证明办理需要的材料:
1.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
2.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
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
(若房屋测绘报告为旧格式的,则还需出具竣工验收单及填写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新格式只需提供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即可。)
4.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
5.其他所需材料
房屋产权证过户手续需要办理3个月左右。对于国有土地上的房产证办理需要30个工作日,并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会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有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文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