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栽植毒品原植物犯罪要如下认定:
1.客体是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种植的管制;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违反国家有关法规,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或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以及抗拒铲除的行为;
3.主体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了非法种植毒物原植物的人;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有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找法网提醒您,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的追诉时效是10年。
《刑法》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涉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的话也是有可能会被判处缓刑的,关键要看犯罪嫌疑人当前的情况,是不是符合刑法中规定的缓刑的条件,缓刑有一个最关键的条件就是对犯罪嫌疑人的量刑不能超过三年的有期徒刑,而且当事人的认罪态度好,犯罪情节轻。
《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