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放纵走私罪的量刑处罚: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找法网提醒您,《刑法》第四百一十一条规定,海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放纵走私,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海关监管制度。海关是国家的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海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放纵走私,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海关工作人员。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是出于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徇私舞弊行为是违反有关法律规定的,明知自己行为可能产生的后果,而对这种后果的发生持希望或者放任的态度。过失不构成本罪。
1.主体不同。本罪主体仅限于海关工作人员;而后者则为行政执法人员,包括前者在内但比前者广泛得多。
2.客观方面不同。本罪表现为徇私舞弊,放纵走私,情节严重的行为;而后者则表现为徇私舞弊,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情节严重的行为。找法网提醒您,显然,本罪一般是纯正的不作为,即对走私行为完全不采取措施,予以放纵;后者则对走私行为作了处罚,只不过是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而未移交。
3.对象不同。本罪对象为走私分子,既可以是具有走私行为但不构成走私犯罪的一般违法分子,又可以是走私犯罪分子;而后者则必须是走私犯罪分子,否则,即不可能构成其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