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标驰名的认定条件与规定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3-07-20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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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关于商标驰名的认定条件与规定是需要被相关公众熟知、认定机关主体必须要适格、申请人要具备相应的申请资格等。商标驰名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一、
关于商标驰名的认定条件与规定是什么
驰名商标的认定条件有:
1.具有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具有一定的使用时间、有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等特征;
2.认定机关主体适格,即由人民法院、商标局等机构予以认定;
3.申请人具有申请资格;
4.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第十三条
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
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二、
商标驰名的有效期
驰名商标认定后有效期是十年。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
《商标法》第三十九条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商标法》第四十条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

三、
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区别
1.认定机构不同。驰名商标是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或人民法院按司法程序认定,著名商标则是由省工商部门认定。
2.认定标准不同。找法网提醒您,驰名商标必须达到全国相关公众知悉的程度,而著名商标满足本省或本地(市)相关公众知悉的程度即可。
3.受保护的范围不同。驰名商标不仅能得到不同程度的跨类别保护,还能根据认定部门的不同得到商标局及司法部门的保护。而著名商标受保护的范围和程度明显小于驰名商标。
4.宣传作用不同。《商标法》明确规定,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而经认定的著名商标可以用在商品及其包装、装潢、说明书、业务函件、业务宣传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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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驰名商标,如何认定驰名商标侵权
1、驰名商标侵权的认定应当参照普通注册商标侵权认定方法,如果存在如下行为的,均属侵犯驰名商标专用权:
(1)未经驰名商标权利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驰名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2)未经驰名商标权利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驰名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3)销售侵犯驰名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4)伪造、擅自制造他人驰名商标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驰名商标标识的;
(5)未经驰名商标权利人同意,更换其驰名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6)故意为侵犯他人驰名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驰名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7)给他人的驰名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2、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驰名商标怎样认定,驰名商标侵权如何认定
驰名商标认定的方式包括:
1、商标注册、工商查处:在商标注册审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商标违法案件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主张权利的,商标局根据审查、处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驰名商标情况作出认定。
2、商标评审:在商标争议处理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主张权利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处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
3、司法认定:在商标民事、行政案件审理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主张权利的,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人民法院根据审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法律依据:《商标法》第十三条
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
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你好请问侵权商标怎么认定怎么认定商标侵权
认定商标侵权的手续具体如下:首先,应当先确定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然后,将被控侵权对象与注册商标和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进行比较,再看被控侵权的商标与注册商标是否相同或者近似,最后,做出认定结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