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移基本上有几个条件:
1.父母投靠子女;
2.子女投靠父母;
3.夫妻互相投靠;
4.在迁入地购买房屋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找法网提醒您,迁户口需要的提交的材料是:
1.迁移人及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主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房屋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房主、户主同意落户书面申请;
4.迁移人年满6周岁的,每人一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已办理居民身份证免予提交);
5.能够证明迁移人与房主之间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原始户籍档案、出生证、独生子女证、结婚证等)。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5.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6.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7.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8.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