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认定应提供哪些证据材料
更新时间:2023-07-17 09:15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驰名商标认定应提供的证据材料包括公众对该商标具有一定知晓程度的证明材料;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证明材料等。认定驰名商标需要满足的法律要求是有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等。
一、
驰名商标认定应提供哪些证据材料
1.公众对该商标具有一定知晓程度的证明材料;
2.该商标曾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证明材料;
3.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证明材料;
4.其他证明材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四条,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二、
认定驰名商标需要满足的法律要求是什么
找法网提醒您,认定驰名商标需要满足的法律要求是:
1.为相关公众所熟知;
2.具有一定的使用时间;
3.有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4.宣传工作具有一定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5.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三条
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
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四条
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三、
驰名商标的保护期限
驰名商标认定后有效期是十年。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
《商标法》第三十九条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申请驰名商标的判定需要递交哪些材料
申请认定驰名商标需提交的材料:<br/>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br/>
2、书面申请书;<br/>
3、能证明该商标的相关公众知晓程度、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等信息满足驰名商标条件的材料;<br/>
4、其他材料。<br/>
法律依据:<br/>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三条<br/>
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
<br/>
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br/>
第十四条<br/>
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
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br/>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br/>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br/>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br/>
(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br/>
(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问一下申请驰名商标需要提供什么证据
申请认定驰名商标需提交如下相关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身份证明材料;
2、书面申请书;
3、能证明该商标的相关公众知晓程度、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等信息满足驰名商标条件的材料;
4、其他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三条
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
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第十四条
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申请认定驰名商标应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申请认定驰名商标应提交以下材料:<br/>
1、证明本人身份的材料;<br/>
2、证明商标为相关公众所熟知、使用的持续时间符合要求、有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等条件的材料;<br/>
3、其他材料。<br/>
法律依据:<br/>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三条<br/>
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
<br/>
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br/>
第十四条<br/>
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
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br/>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br/>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br/>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br/>
(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br/>
(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