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违约情况主要分为两种:
1.不履行合同义务:指债务人拒绝履行合同的义务。我们常见的情况是,合同条款完成后,债权人完全属于被动的一方,因为债务人不按合同的规定给债权人支付劳务费,或者是延迟支付,甚至对约定的付款方式和时间存在反悔的行为。这种在合同法上是属于毁约的行为,债权人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追回劳务费。
2.没有按照双方进行合意的内容及形式来履行合同义务:虽然债务人有履行义务的行为出现,但是履行的结果并没有到达合同内说明的要求和标准,有可能是只履行了一部分的义务,也有可能是履行义务的方式没有按照约定的方法去执行。
1.协商解决;
2.采取合理措施,减少合同违约的损失。
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3.利用法律规定的救济手段
首先,在发现对方有违约行为时,可果断中断对合同的履行。
其次,主动行使撤销权和代位权。
最后、依法撤销合同,不再履行。
4.选择仲裁或者诉讼解决纠纷
仲裁:是双方在争议发生前或争议发生后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交给第三者作出裁决,双方有义务执行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
找法网提醒您,合同违约责任有: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