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期间大学生工伤应如何处理

更新时间:2023-10-01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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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实习期间大学生受伤,不算工伤,一般是根据人身侵权损害赔偿进行处理的。实习期能建立劳动关系,以就业为目的的实习一般可以成立劳动关系的,但是在校生实习与单位不是劳动关系。
一、

实习期间大学生工伤应如何处理

  实习期间大学生受伤,不算工伤,处理如下:

  1.一般按人身侵权损害赔偿处理。根据学校、实习单位、加害人、实习学生自己等四方是否有过错,来决定民事赔偿责任的承担。

  2.有实习合同的,根据学校与企业之间签订的实习合同协商赔偿事宜。

  3.无实习合同又协商不了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救济。

二、

实习期能建立劳动关系吗

  1.一般在校生实习与单位不属于劳动关系。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2.以就业为目的的实习一般成立劳动关系。以就业为目的的实习,在校学生已完成了全部学习任务,有明确的求职就业愿望,实习期内接受单位的劳动管理,单位也会支付相应的报酬。在该情形下,符合劳动关系的本质特征,即便未签订劳动合同,双方也成立事实劳动关系。

  找法网提醒,实习生虽然可以不支付工资,但单位需要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学校也应当协助生产经营单位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是单位的法定义务。

实习期间工伤

三、

实习期的劳动关系纠纷怎么处理

  由于在校大学生没有毕业,还不属于劳动法规定的具有就业资格的劳动者,因此他们在实习或打工期间发生的劳动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范畴,只能去法院申请民事诉讼。

  1.实习期内实习时间的约定。可约定每日不超过8小时,如确因特殊情况超过8小时的,实习单位应参照加班工资的计算方式向实习生支付报酬。

  2.实习期间实习报酬的约定。约定实习期内实习单位每月向实习生支付合理的实习报酬,拖欠实习报酬的违约责任

  3.实习过程中实习生发生伤亡的处理。

  4.实习生在实习期知识产权归属的约定。

  5.发生纠纷的处理。可约定友好协商及诉讼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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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只有属于工伤事故范围的职工,才能向用人单位提出工伤损害赔偿请求。其中,“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而劳动者又是指依法享有劳动权利能力、能独立自主地选择用人单位并建立身份隶属关系、服从用人单位的组织管理、以自己的劳动获取报酬的自然人。 按这个标准,受伤的当事人的身份仍是学生而不是劳动者。 所以,其在实习期间因工作造成的人身伤害,无法认定为工伤。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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