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是可撤销,但必须经过受让人同意。法律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
3.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4.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5.开庭审理;
6.法院做出判决。
债权转让通知的注意事项如下:
1.诉讼时效:债权是适用诉讼时效制度的。在债权的转让过程中也应当注意诉讼时效,债权转让时通知债务人其实也是债权人行使权利的行为,可以视为原诉讼时效中断,债权重新计算。而对于已经过了诉讼时效的债权,受让人存在着不能获得偿还的风险,所以受让人在受让债权时,一定要注意审查该债权是否还在诉讼时效内。
2.转让通知义务:在债权转让时,一般不需要经过债务人同意,但是需要通知其债权已经转让。我们认为应当由原债权人通过书面的方式通知务人为宜。
3.转让的前提:转让的债权必须是依法可以转让的债权。所以受让人在受让债权的时候也要注意审查该债权是否依法可以转让,详情见前述。
4.转让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