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约定。劳动合同期限是劳动合同规定的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有效时间。劳动合同期限分为三种: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1.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给双倍工资;
2.用人单位将被动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关系,不用承担赔偿责任。
找法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不能被用人单位随意更改,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时就能变更。用人单位强制变更,劳动者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而劳动者违法变更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