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的程序如下:
1.首先,由办案机关提出拘留意见,报系统内部法制处审核通过后,由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2.然后,行政拘留应在24小时之内通知家属,下达行政拘留通知书;
3.被拘留人对拘留处罚不服,有权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七条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二日内送达被处罚人。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
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
行政拘留一般是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两种以上合并不超过20日,行政拘留决定宣告后,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的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可申请行政主体暂缓执行行政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以下情况可以行政拘留:
1.有较严重后果的;
2.教唆、胁迫、诱骗他人实施违法行为的;
3.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等打击报复的;
4.六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或者一年内因同类违法行为受到两次以上公安行政处罚的;
5.刑罚执行完毕三年内,或者在缓刑期间,违反治安管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