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再审不一定开庭。但有下列情形的要开庭审理:
1.依照第一审程序审理的;
2.依照第二审程序需要对事实或者证据进行审理的;
3.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
4.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加重刑罚的;
5.有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情形。
刑事案件的再审期限一般是作出再审决定之日起的三个月以内。找法网提醒您,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此外,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抗诉的案件,审理期限适用前述规定。
申请刑事再审的条件如下: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4.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
5.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营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1.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2.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4.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5.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