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是否要为欠债人的死亡负责
更新时间:2023-09-02 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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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担保人不需要为欠债人的死亡负责,但是债权债务关系不随着债务人的死亡而消灭,担保人仍然需要承担担保责任。担保人要具备的条件是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等。
一、
担保人是否要为欠债人的死亡负责
债务人死亡,其债权债务关系还是存在的,担保人是需要承担担保责任的。当然债务人如果有遗产的可以执行其遗产。保证的设定目的就是为了维护债权人的权益,保护交易的安全。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可知,债务人死亡并不导致债的灭失。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义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而这里所说的没有履行,当然应该包括债务人的死亡所导致的没有履行,因此保证人需继续履行担保责任。
二、
担保人要具备什么条件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65岁之间;
2. 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和婚姻状况证明;
3. 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
4. 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能力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

三、
债务人可以起诉担保人吗
找法网提醒您,债务人可以起诉担保人的。一般来说,借款人和担保人是属于一方当事人的,在正常情况下,借款人是不会起诉担保人的,但有例外的,比如借款人和担保人是有民事纠纷的,在这种情况下,借款人就可以起诉担保人,借款人和担保人是没有民事纠纷的,借款人就不可以起诉担保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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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借款人死亡保证人要承担什么责任
法律分析:(一)借款人意外死亡,保证人可免责,借款人意外死亡,对于出借人来说是不可抗力,属于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此时出借人无权要求保证人按照原借款合同约定承担保证责任。(二)借款人意外死亡,保证人应担责,借款人意外死亡,不属于法定的不可抗力情形,对于合同的效力,关键要看双方借款合同中是否有关于合同终止的相关约定,本案中借款人意外死亡、担保人也未主动承担保证责任,法院可以依出借人的申请确认借款合同终止履行,保证人应依约承担保证责任。按照担保法的规定,以下情况担保人可以不承担担保责任。(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担保人提供保证的(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 胁迫等手段, 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 的。担保的初衷是为了保证债权人债权的顺利实现, 但是如果作为担保关系中的当事人不注 意把握风险的规避,也可能会招致很多的麻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三百八十九条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债务人死了,担保人还款还是家属
您好,如果是担保人是一般保证人,债务人的遗产先偿还债务。如果是连带保证,债权人也可以直接找担保人偿还。无论是哪种担保,如果家属不继承遗产,从法律上没有义务偿还。希望以上能帮到您,我们的专业领域是婚姻家事,房产债务,详情欢迎致电咨询。
债务人死亡,担保人是否还要承担担保人的责任?
债务人死亡担保人如何承担责任,取决于具体情况。为一般保证的,担保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债务人死亡的,应当先以其遗产偿还债务。债权人有权要求担保人承担。根据规定,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担保人和债务人对债务连带担保责任。
根据规定,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担保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连带责任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担保人在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