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在签订后并不会马上生效,在签订后需要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才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离婚协议书签订之后一方反悔的,如还没有办理离婚登记的,则该离婚协议还未生效,一方是可以随时反悔的;找法网提醒您,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1.当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况;
2.双方同意离婚的表示;
3.对未成年和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生活安排;
4.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的分割;
5.一方有困难另一方实施经济帮助的具体时间,内容包括无房屋产权无房可居一方的居住问题如何解决;
6.关于离婚损害赔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