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除后仲裁条款还有效。仲裁条款是解决合同纠纷的独立条款,是争议的解决条款,合同的解除不影响仲裁协议、仲裁条款的法律效力,仲裁条款一般不随合同的效力发生改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百六十七条
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找法网提醒您,合同单方解除的情形有:
1.因不可抗力或一方的违约行为知识合同履行不能;
2.一方在履行期限届满前明示违约;
3.一方迟延履行,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履行;
4.法定的其他解除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1.适用范围不同。合同终止只适用于继续性合同,而合同的解除原则上只能适用于非继续性合同。
2.法律效力不同,合同终止仅使合同关系发生将来消灭的效力,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此不能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而合同解除使合同关系发生既往消灭的效力,具有湖及既往的效力,因而对已履行的合同将产生恢复原状的后果。
3.权利专属不同。合同终止权为非专属权,可随债权或债务一同移转第三人:而解除权为专属于债权人的权利,除可随同债权债务概括移转外,不得因单纯的债上与或债务承担而移转给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