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已过户是否能够撤销买卖合同
更新时间:2023-07-23 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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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房产已过户是能够撤销买卖合同的,但前提是对方存在法定撤销合同的情形。需要注意的是,房屋办理过户需要的材料有转移登记申请表、本人的身份证以及购房合同等。
一、
房产已过户是否能够撤销买卖合同
房产已过户是能够撤销买卖合同的。
当事人应携带撤销抵押单原件和复印件撤销抵押登记,随后填写撤销申请表,双方签名盖章,不得空缺,最后带齐所有的合同进行注销登记备案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二、
房屋过户需要的材料
找法网提醒您,房屋过户需要的材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房屋过户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房屋过户有关机关的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二条
【登记机构的职责】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三、
房屋过户需要公证吗
以下房产过户需要公证:
1.继承房产办理过户;
2.赠与房产办理过户;
3.作为遗产分割的房产办理过户;
4.涉外和港澳台的过户房产。
5.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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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过户的房屋买卖是否还能解除买卖合同
已过户的房屋买卖合同如果符合条件的可以解除。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或者事先约定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后,当事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补救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房屋买卖已经过户的,是否仍然可以解除买卖合同
房屋买卖已过户的一般不能解除买卖合同,但存在法定撤销事由的可以申请撤销。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对于取得的房产应当予以返还,带齐房产买卖合同及相关资料注销登记备案。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房产买卖过户后能撤销吗
房屋买卖撤销权其本身是一种对当事人自我保护的权利,遇到威胁自身利益的情况时,可以通过行使撤销权来规避损失,在房屋交易的过程中,撤销权同样有此作用。<br />
法律依据:<br />
2021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br />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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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八条 <br />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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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九条 <br />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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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条 <br />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br />
第一百五十一条 <br />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