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后租户失踪的,房东可以联系租户所在单位或居委会,租户拒不交纳租金的,房东可以根据租赁合同中的有关约定条款,通过仲裁、提起诉讼等方式追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必备条款有: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地址;房屋的位置、面积、装饰及设施;房屋用途;租赁期限;租金数额及交付方式;房屋维修责任;装修的约定;转租的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违约责任以及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找法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况有: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房屋租赁合同;
2.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的房屋租赁合同;
3.租赁的房屋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4.租赁期限违反法律的规定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