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居住条件何以规定

更新时间:2023-10-07 01:45
找法网官方整理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监视居住条件的规定包括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抚养人等。监视居住的期限最长是六个月。监视居住期间被监视居住人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一、

监视居住条件何以规定

  监视居住规定的条件有: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4.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二、

监视居住期限最长多久

  监视居住期限最长为六个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监视居住

三、

监视居住期间的义务有什么

  找法网提醒,监视居住期间的义务有: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予以逮捕。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大家都在问
我也要提问 >
被监视居住者的权益如哪些?
被监视居住者应遵守监视居住决定书的规定。具体包括:1. 遵守执行机关的监视要求;2. 定期报到、接受询问;3. 禁止离开指定区域;4. 如感监视居住不当,可向相关部门申诉。违反规定可能导致法律后果,如被撤销监视居住并转为逮捕等。
关于监视居住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监视居住的具体操作包括: 1. 评估嫌疑人是否符合监视居住条件; 2. 制定监视居住计划,确保有效监控; 3. 定期审查监视居住情况,必要时调整措施; 4. 监视居住期满或条件变化时,及时解除或变更措施。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条件有哪些
关于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的详细条件,取保候审适用于罪行较轻、无社会危险性的嫌疑人,可以选择提供担保人或缴纳保证金。而监视居住则适用于案情较重、存在社会危险性但不适合羁押的嫌疑人,通常在住所或指定的地点执行,对人身自由进行一定程度的限制。在决定采取何种措施时,会根据案情、证据以及嫌疑人的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判断,确保所采用的措施合法、合理、有效。
律师解答动态
王志伟律师
王志伟律师
14分钟前
访问该游戏的官方网站,通常在“客服中心”、“玩家支持”、“举报中心”或“安全中心”等栏目下,会有专门
冯永龙律师
冯永龙律师
38分钟前
不会,因为这是其个人承担民事责任,属于个人债务,与子女无关
潘为律师
潘为律师
40分钟前
可以与对方先沟通协调,协调不成可以进行诉讼。
我也要提问
相关文书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