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赠与房产的子女是否具有收回权

更新时间:2023-11-17 09:25
找法网官方整理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获得赠与房产的子女可能具有收回权,赠与后未办理过户手续的,可收回赠与,已办理过户手续的,则不可撤销。房产赠与公证需要赠与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
一、

获得赠与房产的子女是否具有收回权

  获得赠与房产的子女可能具有收回权。房产赠与后,但是并没有发生权利转换之时,是可以收回的;也就是说,如果老人的房产还存在,虽赠予了儿子,但是户主没有变更,那是可以收回的;但是赠与后,一旦发生权利转换后,那就是不可撤销的。

  1.房产赠与已过户

  我国实行房产登记制度,房产的归属随着房产登记的转移而转移,房屋既然已经过户,也就意味着房屋赠与已经完成,要想再要回房屋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但如果受赠方同意也不是没有要回的可能。

  2.房产赠与已公证,但未过户

  公证是以法律形式对赠与合同的确认,也是对合同双方意思自治的保护,客观上限制了赠与人对赠与合同的反悔。一旦赠与合同进行了公证那么要撤销也是很难的,但不代表不能撤销,撤销公证赠与也是可以通过公证来撤销的。

  3.房产赠与未过户

  这种情况是指只签订了赠与合同但是未进行公证也未过户的情形。赠与合同在《民法典》中特殊之处就在于在一般情形下,赠与人可以在赠与物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而不负相关责任,因此给受赠人带来了不确定性。

二、

房产赠与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1.赠与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通行证复印件;

  2.赠与书;

  3.赠与物清单及产权证明。找法网提醒您,赠与物是共有财产的,要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别人的书面意见。赠与物是集体的,要提交该集体组织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全民的,要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赠与的文件。

赠与房产子女

三、

房产赠与与买卖过程的区别

  房产赠与与买卖过程的区别如下:

  1.性质不同,房屋赠与,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房屋买卖是指将自己名下的房产进行买卖。

  2.公证方面不同,房产赠与可以做房产赠与公证,而房产买卖不需要做房产赠与公证。

  3.产权证不同,房屋买卖,自己的名下的房产必须具备房屋产权所有证。而房产赠与则没有这个要求,只要是自己名下的房产就可以赠与。

  4.税费方面不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按照“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而二手房交易税费很低,普通住宅,征收房屋成交价的1.5%的契税,反之则按3%。印花税,买卖双方各缴纳房价款的0.05%等。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大家都在问
我也要提问 >
父母赠予儿子的婚房父母还有权利收回吗
赠予子女的房子能否收回来,需分情况讨论:赠予子女的房子在未办理过户登记前可撤销赠予;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后,子女不履行对父母的扶养义务或者不履行赠予合同约定的义务的,赠予人可撤销赠予。撤销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拥有赠与房产权的父母,孩子未履行赡养义务时是否有要求收回赠与
子女不赡养老人能把房子收回来,如果赠与的房屋还没有转移之前,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老人可以撤销赠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二婚妻子收到赠与房产证,女儿有要回的权利吗
你好,收到赠与房产证,是否办理了过户手续
律师解答动态
需要帮助和咨询的可以进一步沟通,麻烦你回复下你的联系方式加你沟通。
需要帮助和咨询的可以进一步沟通,麻烦你回复下你的联系方式加你沟通。
你好,很高兴为你提供法律服务。这种该情况肯定是有案底的。
需要帮助和咨询的可以进一步沟通,麻烦你回复下你的联系方式加你沟通。
孙志伟律师
孙志伟律师
12分钟前
你好,你说的情况建议你拨打市民热线具体咨询
你好,有什么可以为你服务的?
我也要提问
相关文书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