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贷款无法偿还该如何应对
更新时间:2023-07-21 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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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房屋贷款无法偿还的应对方法是申请延长还贷期限,转让或出售房屋。房屋贷款的申贷资料有当事人的和担保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账款证明、收入证明、房产的产权证等。
一、
房屋贷款无法偿还该如何应对
1.申请延期还贷。借款人在原按揭合同履行期间,如不能按照原还款计划按期归还贷款,可向贷款银行提出延长借款期限的书面申请,经贷款行批准后,签订个人住房借款延期还款协议并办理有关手续,同时担保人在延期还款协议上签字。借款人申请借款延期只限一次,原借款期限与延长期限之和最长不超过30年,原借款期限加上延长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时,从延期之日起,贷款利息按照新的期限档次利率计收。已计收的利息不再调整。
2.转让或出售房屋。
(1)可以在征得银行同意的情况下,将购买的房屋转让、出售,用转让、出售所得的款项归还贷款。
(2)由新的购买者与银行订立抵押合同,由新的购买者继续履行还款义务。这虽然不是理想的方法,但比银行通过拍卖或者诉讼来解决,要主动得多,经济损失也更小。
(3)拍卖房产。银行拍卖房产后,只会扣留你欠银行的款项部分,包括:未偿还本金+利息+罚息,剩余部分将会退还。
二、
房屋贷款的申贷资料有哪些
找法网提醒您,房屋贷款的申贷资料有:
1.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
2.婚姻状况证明,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证、已离婚的需出具法院民事调解书或离婚证(注明离异后未再婚);
3.已婚需提供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及结婚证;
4.借款人的收入证明(连续半年的工资收入证明或纳税凭证当地);
5.房产的产权证;
6.担保人(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未)婚证等)

三、
房屋贷款可以父母做担保人吗
房屋贷款可以父母做担保人。担保人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3.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4.没有不良债务等。
根据《民法典》规定,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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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后无力偿还怎样解决
借款或银行贷款不还的处理方式是应当要求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借款或银行贷款不还的还需要支付逾期违约金。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处理方式。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br />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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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八十四条<br />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贷款无力偿还了,该怎么办
小额贷款无力偿还的解决方式:我国法律规定,债务应当清偿,债务人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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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br/>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br/>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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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七十八条<br/>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