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经营罪的立案条件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3-10-06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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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非法经营罪的立案条件应当是具有未经许可经营的法律规定的限制买卖物品的情况;买卖进出口许可证以及其他法律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的情况;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等。
一、
非法经营罪的立案条件是什么
非法经营罪的立案条件为:
1.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2.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3.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二、
非法经营拘留一般多少天
非法经营拘留一般最长37天,但非法经营罪可不是拘留的事情,要承担刑事责任的。非法经营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2.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3.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4.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三、
非法经营罪追诉时效
非法经营罪的追诉时效为十五年。
找法网提醒您,我国《刑法》规定了犯罪的追诉时效期限,如果最高法定刑不超过五年有期徒刑的,则经过五年追诉时效期限届满;如果法定的最高刑罚在五年以上不超过十年的,则经过十年追诉时效期限届满;法定的最高刑罚是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的,则是经过了十五年后追诉时效届满;如果说可以判处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的,则经过二十年追诉时效期限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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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类似营业罪的立案条件是什么?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立案标准是: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二)》第十二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二)》第十二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二)》第十二条
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刑法》第一百六十五条
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经营类似经营罪的立案条件是什么?
非法经营罪的立案标准一般是:
1、没有获得许可就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
2、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批准文件;
3、没有经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构成非法经营罪的主要条件是什么?
构成非法经营罪的要件主要包括:
1、构成本罪的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即故意的心理态度,并具有非法牟利的目的;
3、客体要件是市场秩序;
4、客观要件即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等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