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以在离婚后添加子女抚养费用
更新时间:2023-07-15 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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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可以在离婚后添加子女抚养费用,需符合的条件包括一方具备相应的支付能力等。抚养费起诉的步骤是准备好起诉书后递交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待审查受理等。
一、
是否可以在离婚后添加子女抚养费用
可以在离婚后添加子女抚养费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父或母有给付能力;
2.原抚养费数额不能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3.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4.子女有其他正当理由的。
二、
抚养费起诉的步骤是什么
1.递交诉讼状;
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三、
子女抚养费最低标准是多少
抚养费最低标准是,支付人收入的百分之二十。有固定收入,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找法网提醒您,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的比例。有特殊情况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子女最低抚养费的标准是支付人收入的百分之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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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离婚后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吗?
离婚后可以要求增加孩子的抚养费,但是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增加抚养费的情形。法律规定可以请求增加抚养费的情形有: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子女离婚后能否要求增加抚养费?
离婚后子女能请求增加抚养费。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离婚后一次性抚养费能否增加?
子女抚养费一次性付清后可以增加,如果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抚养义务人有能力支付的,能要求对方增加。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