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设定监视居住的条件
更新时间:2023-10-05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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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设定监视居住的条件是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正在怀孕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监视居住期间的义务有未经许可不离开住所地。
一、
如何设定监视居住的条件
如下设定监视居住的条件: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4.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二、
监视居住期间的义务有什么
监视居住期间的义务有: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予以逮捕。

三、
监视居住到期后案件算了结了吗
找法网提醒您,监视居住期限到期的,司法机关会解除监视居住这一刑事强制措施,但是并不代表案件的终结,案件的办理仍在继续过程中,检察机关不起诉或法院作出有罪或无罪判决后,才代表着案件的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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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监视居住者的权益如哪些?
被监视居住者应遵守监视居住决定书的规定。具体包括:1. 遵守执行机关的监视要求;2. 定期报到、接受询问;3. 禁止离开指定区域;4. 如感监视居住不当,可向相关部门申诉。违反规定可能导致法律后果,如被撤销监视居住并转为逮捕等。
关于监视居住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监视居住的具体操作包括:
1. 评估嫌疑人是否符合监视居住条件;
2. 制定监视居住计划,确保有效监控;
3. 定期审查监视居住情况,必要时调整措施;
4. 监视居住期满或条件变化时,及时解除或变更措施。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条件有哪些
关于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的详细条件,取保候审适用于罪行较轻、无社会危险性的嫌疑人,可以选择提供担保人或缴纳保证金。而监视居住则适用于案情较重、存在社会危险性但不适合羁押的嫌疑人,通常在住所或指定的地点执行,对人身自由进行一定程度的限制。在决定采取何种措施时,会根据案情、证据以及嫌疑人的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判断,确保所采用的措施合法、合理、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