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要求满足哪些标准和条件
更新时间:2023-10-05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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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立案要求满足的标准和条件是犯罪事实的情节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案件在管辖范围内。法院立案开庭流程是准备开庭,法院调查结束前询问当事人是否需作最后陈述等。
一、
立案要求满足哪些标准和条件
立案要求满足以下标准和条件:
1.根据犯罪事实的情节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2.案件依法应由本机关管辖;
3.经审查案件来源材料(控告、检举、自首等),确实存在犯罪事实。
二、
法院立案开庭流程
法院立案开庭流程具体如下:
1.准备开庭:书记员查明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以及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口头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2.法庭调查:法庭调查结束前,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应当就法庭调查认定的事实和当事人争议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分别寻问当事人、第三人、诉讼代理人是否还有意作最后陈述。
3.法庭辩论:双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进行辩论,审判长按原告、被告、第三人的顺序征求各方最后意见。
4.评议:法庭辩论结束后,审判长宣布休庭,进入评议时进行评议,实行少数服从数的原则,评议的情况应当如实制作笔录。评议笔录不准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查阅、复制。

三、
公安机关立案后能撤销吗
找法网提醒您,立案后可以撤销的。如果案件是自诉案件,自诉人可以主动撤案;如果案件是公诉案件,公安机关在符合下列情形时可以撤案: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追诉时效期限已过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赦免的;或者死亡的等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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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起诉的条件有哪些
起诉条件包括原告资格、明确被告等。具体操作:1. 确认原告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2. 明确指出被告;3. 阐述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 确保案件属于法院受理范围并确定管辖法院。
都不符合以上立案条件而被立案该怎么办
该立案不立可以采取下列方式进行处理:
1、控告人对不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
2、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可以向检察院提出,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3、如果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提起诉讼应当符合哪些条件,有哪些规定
提起诉讼的必要条件有:
1、主体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形式条件,提起诉讼必须以书面形式作出,另有规定的除外;
3、实质条件,起诉必须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等,并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
对符合起诉条件的,必须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