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医疗过失的鉴定程序如下:
1.医疗过错鉴定的申请。
2.鉴定材料的质证。
3.鉴定机构的选择。
4.鉴定前的听证。
5.鉴定材料的补充。
6.鉴定结果的出具。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医疗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医疗过失鉴定费用如下:
1.参加鉴定的医学专家在7人以上(含7人)的,按首次(市级)鉴定2200元每例次,(省级)鉴定3200元每例次收取;
2.专家在7人以下的,按首次(市级)鉴定1700元每例次,(省级)鉴定2200元每例次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