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拆迁事件中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
更新时间:2023-07-01 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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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强制拆迁事件中保护自己的权益的方法是当事人可以向基层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或者当事人对调解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强制拆迁基本条件是征收人已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属于超期临时建筑和逾期不改违章建筑等。
一、
强制拆迁事件中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
强制拆迁维权的方式有当事人可以向基层组织申请调解,可以向法院进行起诉。强制拆迁是违法行为,侵害了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违反了治安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二、
强制拆迁基本条件是什么
1.征收人已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的;
2.属于超期临时建筑和逾期不改违章建筑的;
3.被征收人已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未按协议期限履行交房义务的;
4.被征收人法定期限内不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不申请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三、
强拆诉讼时效是多久
因被强拆直接提起诉讼的期间为六个月。因属于行政诉讼,并不适用民事诉讼中的诉讼时效。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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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如何保护自己的利益?
商业拆迁时,被拆迁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应当积极学习法律知识,向专业人士咨询,了解自己应得的补偿数额,同时可以与政府部门进行谈判,谈判未果应当及时提起行政诉讼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br/>
法律依据:<br/>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br/>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房屋拆迁不是自愿拆迁有强制拆迁吗?
房屋拆迁一般没有强制性。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与被征收人订立补偿协议,遵循先补偿后拆迁的原则。采取暴力威胁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实施强拆的,需要依法追究其责任。
实施房屋征收时,市、县级人民政府应首先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被征收人需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在此过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手段迫使被征收人搬迁。此外,建设单位也不得参与搬迁活动。
对于采取非法手段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的行为,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若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若尚不构成犯罪,将依法给予处分;若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将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