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方需要承担证明违约金过高的责任。
作为违约方主张违约金约定过高,应承担举证责任,非违约方主张违约金约定合理的,亦应提供相应的证据。
违约金条款是合同主体契约自由的体现,除具有对违约行为的惩罚性和对守约方的补偿性功能之外,还应体现预先确定性和效率原则。约定违约金降低了发生纠纷时合同主体的举证成本,使合同主体在订立合同时即明确违约后果,从而做到慎重订约、适当履约,人民法院对约定违约金进行调整应依法、审慎、适当。
找法网提醒您,定金和违约金不可以同时使用。合同当事人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的,如果一方违约,对方当事人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但二者不能并用。定金罚则具有惩罚性,违约金也具有惩罚性,如果同时并用,有违公平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违约金责任成立要件包括:
1.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
2.存在违约行为;
3.存在过错情形;
4.存在损害结果。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当事人明确约定了违约金以过错为要件,遵照其约定,否则原则上不必强调以过错为要件。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