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协议离婚不能办理
更新时间:2023-10-03 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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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协议离婚不能办理的情况包括双方当事未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一方当事人以上是限制民事行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等。诉讼离婚跟协议离婚区别在于二者办理机关不同、发生原因不同。
一、
不哪些情况下协议离婚不能办理
协议离婚办理的禁止情形是:
1.双方未达成离婚协议,即双方就是否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权债务等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而一方坚持离婚的;
2.一方当事人或双方当事人是限制民事行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
3.未在国内办理结婚登记的;
4.其他法定情形。
二、
诉讼离婚跟协议离婚有什么区别
找法网提醒您,起诉离婚与协议离婚的区别:
1.办理机关不同,起诉离婚是通过法院处理办理离婚,协议离婚是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2.发生的原因不同,协议离婚的是双方对离婚事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项达成一致,而起诉离婚是没有达成一致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三、
离婚协议公证怎么做
离婚协议公证如下做:
1.准备相关材料;
2.双方共同到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
3.公证机构对公证事项和材料进行核实;
4.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根据《公证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公证机构对申请公证的事项以及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按照有关办证规则需要核实或者对其有疑义的,应当进行核实,或者委托异地公证机构代为核实,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予以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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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哪些情况下可以不可以办理离婚
一般情况下,一个人是无法办理离婚手续的,离婚手续办理需要双方提供有效的证件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
若由于无法协商导致无法双方前往办理离婚的,其中一方可以带上相关资料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离婚,诉讼离婚不需要双方同时前往,可以由一方发起另一方再前往办理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什么情况下不能够协议离婚
不能协议离婚的情形:离婚一方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离婚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的;双方对子女抚养问题、财产分割等存在分歧,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的;只有一方要求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的;一方要求离婚的;未办理结婚登记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哪些情况下协议离婚不被受理
下列情形协议离婚不被受理:
1、当事人没有协商自愿离婚的;
2、当事人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未达成协议的;
3、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
4、当事人不具有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