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身故赔偿金应由谁支付
更新时间:2023-09-18 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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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工伤身故赔偿金应由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保险机构进行赔偿,要是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死亡的赔偿金是无法继承的。
一、
工伤身故赔偿金应由谁支付
1.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及供养亲属抚恤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及供养亲属抚恤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3.根据各省安全生产条例,除上述工伤保险待遇外的死亡赔偿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二、
工伤死亡赔偿金是否可以继承
工伤死亡赔偿金继承人是无法继承的,因为工伤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它是事故方给死者家属的赔偿。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三、
工伤死亡赔偿需要哪些资料
找法网提醒您,工伤死亡赔偿需要的材料如下:
1.《工伤认定申请表》原件;
2.《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
3.工伤发生当月的缴纳工伤保险费名册(缴费大厅负责人签字盖章);
4.医疗机构收费收据(发票)原件及复印件(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另有用途请事先自行复印);
5.住院的提供住院证明、医疗证明书、病案首页、住院病历、出院小结、出院证明;门诊提供病历或疾病证明书复印件;门诊检查的需要提供各项检查报告单原件或复印件(包括B超、X光、
6.CT、核磁共震等);
7.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原件(包括住院用及门诊);
8.批准在统筹地区以外医疗机构治疗工伤的,须提供《新源县工伤职工转院转诊申请表》;
9.继续治疗的需提供《继续治疗确认书》原件;
10.旧伤复发的需提供《旧伤复发确认书》原件;
11.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需正反面复印);
12.证人证言及身份证复印件;
13.参保单位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的时间超过工伤事故发生时间30日的,须提交《工伤认定受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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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的钱由谁支付
工伤赔偿的钱由工伤保险基金出。若是单位为职工交了工伤保险,则当职工遭遇事故导致工伤之后,经过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认定,结果是工伤或者做出了劳动能力的鉴定的,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当中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医疗费、生活护理费、辅助器具配置伤残津贴、康复性治疗费用、工伤住院治疗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费用。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