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假药案件的立案依据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3-10-02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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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销售假药案件的立案依据是销售含有超标准有毒有害物质的;药品没有标明有效成分的;所标明的适应症状超出主治的范围的;药品缺乏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等。
一、
销售假药案件的立案依据是什么
销售假药的立案标准是:
1.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2.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
3.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
4.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
5.其他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
二、
什么样的行为构成销售假药罪
找法网提醒您,具备下列要件的行为构成销售假药罪:
1.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既可以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2.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药品管理制度和人民的生命健康权利。犯罪对象是假药。本罪所称药品专指人用药品,销售假药、假兽药不属于此范围,而是属于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的范围。
3.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4.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实施了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三、
销售假药犯罪量刑标准
销售假药犯罪量刑标准是《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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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假种子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销售伪劣种子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行为人非法销售伪劣种子,给生产造成2万元以上损失的,应予立案;
2、存在其他给生产造成较大损失情形的,应予立案。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二十三条
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使生产遭受损失二万元以上的;
(二)其他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情形。
销售假药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立案标准是主体为自然人或单位;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是出于营利的目的;客体是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及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的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立案标准是主体为自然人或单位;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是出于营利的目的;客体是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及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的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