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在借款合同中的担保期限如何确定
更新时间:2023-10-29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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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担保人在借款合同中的担保期限的确定是基于合同当事人的协商一致进行确认的,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保证期间执行,但如果没有约定的,则依照法定的六个月期限执行。
一、
担保人在借款合同中的担保期限如何确定
借款合同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是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当事人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约定不明的,借款合同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是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二、
借款担保人合同怎么写
找法网提醒您,担保人的保证方式有两种,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担保合同要按固定格式书写。
因此担保合同和借款合同既可以单独进行书写,可以合并进行书写。担保人的保证方式既包括一般保证,也包括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担保的范围一般是指,保证人对主债权的某些内容进行责任承担。在合同中,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那要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三、
借款合同多位担保人怎么执行
借款合同多位担保人的,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若是当事人之间没有约定保证份额,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九条,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七百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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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的担保期限应为多长
担保期限可约定,无约定则为六个月。约定时,应明确起止时间并确保不早于主债务履行期。若无约定,则从主债务履行期届满起算六个月。担保人在此期限内承担保证责任。
请问借款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是多久?
1. 借款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是当事人约定的期限,但不能早于主债务的履行期限或与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同时届满。若当事人未约定,则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的六个月。
2.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且不会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3.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约定的保证期间不能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若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4. 若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5.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6.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也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请问借款人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是多久?
1. 贷款担保人担保的期限一般依据合同而定。如果贷款合同中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2.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
3.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