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借款合同的还款期限由当事人自行约定,没有约定的,出借人可以随时要求借款人还款。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一是和解,当事人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和解协议,从而解决纠纷。
第二是调解,双方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通过运用说服教育等方法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纠纷。双方当事人接受调解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制作调解书,调解书与法院生效判决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是仲裁和诉讼,争议发生后,双方当事人无法和解、调解的,可以按照仲裁协议的约定提起仲裁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选择诉讼来处理个人借款合同纠纷时。找法网提醒您,需要在仲裁和诉讼中要注意证据的组织和搜集,比如借贷双方借贷合意和已经支付借款的证据。
按照一般的经验,借款合同只要包括了出借人、借款人、借款金额、借款时间等主要内容即为合法有效。规范的借款合同应具备如下内容:
1.写清楚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法定全名。
2.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
5.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6.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