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医疗机构无需赔偿责任
更新时间:2023-09-30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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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医疗机构无需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有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的;医务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的。
一、
哪些情况下医疗机构无需赔偿责任
下列情形下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1.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但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除外;
2.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3.医务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
【医疗机构免责情形】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
医疗机构的过错推定是指什么
医疗机构的过错推定是指当发生医疗方面损害的时候,直接认定为医院方面存在过错,除非说医院方面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
找法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情形】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三、
医疗侵权过错责任划分
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错行为造成。(赔偿全部损失的100%)
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错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60-90%)
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错行为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20-40%)
4.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错行为起轻微作用。(赔偿全部损失不超过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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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有哪些?
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是:
1、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2、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3、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医疗事故都有哪些赔偿条件?
损害赔偿,医疗机构有过错的,依据过错程度,损害后果,受害人年龄,家庭成员结构,住院天数等进行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造成死亡的还有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
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定情形:
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后,当事人应当履行义务。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法律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双方自愿协商;
(二)申请人民调解;
(三)申请行政调解;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第四十三条
发生医疗纠纷,当事人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