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提前退休的情形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3-07-02 0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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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法律规定提前退休的情形有,因工致残或者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者工作年限满10年的,在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情况下,可以办理提前退休。
一、

法律规定提前退休的情形有哪些

  法律规定提前退休的情形有:

  1.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3.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

因病或非因工伤残提前退休怎么办理

  根据有关规定,因病或非因工伤残申请提前退休的职工,首先要到地市级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医疗诊断。其次是将取得的医疗诊断证明送所在地的地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进行审核,作出是否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结论。最后职工持鉴定结论和其他相关材料,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提前退休手续。

提前退休

三、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资料的认定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资料的认定:

  1.特殊工种退休审批以职工档案为审批资料,找法网提醒您,以职工档案的原始记载审核认定职工的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工作岗位、从事工种等。

  2.职工档案中从事特殊工种原始记载资料不全,或达不到规定年限的,不能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

  3.职工档案中没有从事特殊工种记录,通过后来补办的证明材料,不能作为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依据。

  4.对于工种名称、劳动条件、专业性质与其他行业相同的工种,如果原行业主管部、委下发文件时,经国家原劳动部同意,已明确规定可以比照其他行业特殊工种执行的,可比照执行;否则,不得比照执行其他行业的特殊工种。

  5.对从事特殊工种基层干部的界定,仅限于工作条件与职工相同且跟班作业的班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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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提前退休的规定,怎么规定的
提前退休条件最新规定:工作满三十年的部分特殊岗位的公务员;距国家目前规定的55岁和60岁的退休年龄少于五年并且工作已经满二十年的;符合规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哪些人能提前退休,怎么规定的
提前退休政策规定有:公务员法第九十三条,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的或者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九十三条 公务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一)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的; (二)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 (三)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 第九十四条 公务员退休后,享受国家规定的养老金和其他待遇,国家为其生活和健康提供必要的服务和帮助,鼓励发挥个人专长,参与社会发展。
我想问一下特殊工作的提前退休条件是什么
从事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条件是: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的职工退休,且其在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岗位工作累计满10年,在井下和高温岗位工作累计满9年,在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岗位工作累计满8年。对于曾从事多个特殊工种岗位工作的职工,必须按其从事其中一类工种的累计年限认定其办理提前退休所需的特殊工种年限,在任何一类工种岗位的工作时间都达不到年限要求的,不得办理特殊工种退休。法律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决议》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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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有没有协商调解具体什么案件情况的,这边能解决您的问题,具体详聊
你好,是有什么法律纠纷的问题吗,进行协调没,
你好,有无证据,可以起诉至法院调解
你好,这是可以协商来解决的,也可以法院起诉对方,有没有相关证据的
你好,可以详细描述案情,可以通过法院起诉后进行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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