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出资需满足何条件
更新时间:2023-06-25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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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知识产权出资需满足的条件应当是对于不可以作为出资的知识产权不得出资、对于出资的知识产权评估作价不得高估或是低估作价、应当依法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等。
一、
知识产权出资需满足何条件
知识产权出资的要求如下:
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知识产权,不可以出资;
2.对作为出资的知识产权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3.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二、
知识产权权利保护范围有什么
知识产权权利保护范围为:著作权及其相关权利、专利权、工业版权、商标权、商号权、产地标记权、商业秘密权以及各种反对和制止不正当竞争的权利。
《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三条 【知识产权的定义】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
(一)作品;
(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三)商标;
(四)地理标志;
(五)商业秘密;
(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七)植物新品种;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三、
知识产权可以出资吗
知识产权可以出资。从登记角度看,对于知识产权出资的审查与核准一般侧重于4个方面,即用于出资的知识产权要具备确定、现存、可评估、可转让的特点。因此,申请人在以知识产权出资时,要确定用于出资的知识产权是否符合4个要件的要求,即确定性、现存性、可评估性、可转让性。
确定性是指用于知识产权出资的标的物必须是特定的现实对象。也就是说,标的物应当明确、具体,不能仅仅是一种抽象的概念。现存性是指用于出资的知识产权必须是事实上已经依法获得的知识产权,而且出资者对该知识产权依法享有处分权。
找法网提醒您,可评估性是指用于出资的知识产权必须具有能够通过客观评价予以确认的具体价值,即可以用货币进行具体估价。如果无法通过客观评价确认具体价值,无法用货币进行具体估价,则该知识产权不能用于出资。可转让性是指为了使公司股东能够履行出资义务,用于出资的知识产权应适合独立转让,即权利可以发生独立、完整的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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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可以出资吗
知识产权是能够进行出资的,但出资人必须对该知识产权必须具有所有权,可以用货币估价,且公司必须与股东签订出资协议,约定知识产权所占的股权份额,并依法记入股东名册和申请相应的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知识产权使用权能作为出资吗,知识产权使用权作为出资要满足什么条件吗?
知识产权使用权能作为出资的,但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 知识产权出资不违反公司章程规定和法律规定;
2. 该知识产权必须属于财产性权利,且必须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
3. 其他条件。
股东在出资时,无论是货币出资还是非货币财产出资,都应遵守公司章程和法律规定。对于非货币财产,如知识产权,需要进行评估作价,并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低估。股东应当按照规定期限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额,否则需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