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合同需要满足以下法律条件:
1.存在原先已经生效的合同关系;
2.必须依当事人双方的约定或者依法律的规定并通过法院的判决或仲裁机构的裁决发生合同变更,主要是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
3.必须遵守法定的方式;
4.有合同内容的变化。
找法网提醒您,变更合同应当遵循的原则如下:
1.协商一致原则。我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2.法定事由原则。即当事人单方依法变更合同的原则,指一方当事人因为出现了法定事由,主要是合同中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去公平等情况,导致合同权利义务对一方当事人不合理、不公正。基于此,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请求对方当事人协商变更合同,或者行使合同变更权,请求法院或者总裁机构裁判变更合同。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对原要约的内容进行实质性变更的,就是属于改变要约的性质,是属于新的要约,原要约会失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八条【承诺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