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的立案条件包括:
1.前提条件为合法持有他人财物;
2.客观上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3.主观上必须出于故意,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4.构罪的起点数额需达到较大标准。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找法网提醒您,职务侵占罪的举证:
1.调取有关被害单位的企业注册登记资料和劳动合同,证实犯罪嫌疑人的职务、身份的证据材料,以确定犯罪主体。
2.犯罪嫌疑人所占有的财物是否为利用职务上便利的证据材料。
3.调取财物账目等有关犯罪对象和数额的证据,并由司法会计审计部门作出审计鉴定报告。
4.根据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手段,收集相关的物证,如用来平帐的假发票,伪造、变造的有关帐目的凭证等。
5.犯罪嫌疑人所侵占财物的去向的证据材料,如挥霍、还债等。
6.追缴的赃款、赃物,根据需要进行拍照固定证据,并由估价部门对赃物作出估价鉴定。
7.有必要的对提取的文字材料进行文字鉴定。
8.询问案件涉及的参与人、知情人、关系人,获取案件有关事实和证据。
9.审讯犯罪嫌疑人问清犯罪动机等等。
侵占罪的追诉时效是5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