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纠纷诉讼时效多长时间
更新时间:2023-06-16 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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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房屋纠纷诉讼时效一般是3年,如果是提起行政诉讼的,则诉讼时效为6个月,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开始计算,如果超过20年的,法院不予受理。
一、
房屋纠纷诉讼时效多长时间
房屋纠纷诉讼时效可能是三年、也有可能是六个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
房屋纠纷起诉需要准备的材料
房屋纠纷起诉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民事起诉状三份(其中两份交法院,一份留存开庭时用);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二代证需要正反面都复印);
3.授权委托书一份(如委托律师或他人);
4.证据三套(其中两套交法院,一套留存开庭时用)。
证据包括:购房合同、购房款发票、房屋产权证书(如已有)、入住日期的证据(如入住通知书、入住预算单、物业费发票、产权证代办费收据等,有一样即可)。

三、
房屋纠纷诉讼需交纳哪些费用?
当事人提起诉讼,必须先交纳一定的诉讼费用,一般情况下由原告方预交,败诉方承担。依据《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房屋诉讼的案件受理费的收费标准,按照争议的性质及争议财产的价值(或金额),实行依比率递减的原则计算收取。
还需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即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房屋纠纷案件中实际支出的,且依法应当由当事人支付的费用、女口鉴定费、评估费。
法律文书生效后,负有义务的一方未自觉履行义务时,另一方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应向法院预交执行费,执行费按规定由被执行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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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纠纷一般开庭多长时间?
1. 房产纠纷官司的时间一般在六个月左右。法院收到起诉状后,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需要在七日立案。对于事实清楚、情节简单的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时间通常在三个月内,而普通程序则需要在六个月内作出一审判决。
2. 如果一方对判决不服,可以提起上诉,进入二审程序。
3.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法院必须在七日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若不符合起诉条件,应在七日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4. 对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法院应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理期限,需由本院院长批准,并可延长六个月;若还需进一步延长,则需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房屋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发生房屋纠纷进行诉讼的时效是3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涉及到不动产物权和登记返还财产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九十六条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房屋纠纷的诉讼时效为多久
房屋纠纷诉讼时效是3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涉及到不动产物权和登记返还财产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br/>
法律依据:<br/>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br/>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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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六条<br/>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br/>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br/>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br/>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br/>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