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法规定案件不立,是怎样的规定

更新时间:2023-09-20 13:05
找法网官方整理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刑诉法规定案件不立的规定是,没有犯罪事实的,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已经过了追诉时效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或者符合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
一、

刑诉法规定案件不立,是怎样的规定

  刑诉法规定案件不立的规定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

刑事案件立案标准

  1.有犯罪事实。即已经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找法网提醒您,这种犯罪事实已客观存在,非主观臆测;已有证据证明,并非毫无根据;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刑罚处罚。如果其行为仅构成犯罪,而依法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也不应立案;

  3.属于自己管辖。公安机关只能管辖法律规定的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

规定案件不立

三、

刑事案件立案后多久抓人

  刑事立案后没有规定多久后必须抓人。公安机关接受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的刑事案件的立案审查期限一般情况下,在七日以内决定是否立案。重大、复杂线索,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三十日。特别重大、复杂线索,经地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六十日。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大家都在问
我也要提问 >
刑事案件不予立案?
刑事案件不予立案的条件主要包括: 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案件材料进行审查后,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不予立案; 2、对于不属于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管辖范围的案件材料,该机关可以不予立案,但应当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并告知当事人。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是否所有刑事案件都是刑诉法公诉案件
刑事案件并非都是公诉。有一部分刑事案件属于自诉案件,即自诉人提起诉讼的案件。中国的自诉案件主要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以及其他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刑事案件。具体地,自诉案件包括: 1.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2.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3.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刑诉法查封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一般来说,行政机关贴封条的作用是固定证据调查取证,其调查取证的时间最长不超过60日,包括必要的延期时间。当取证完毕或到达期限后,应给予解封封条。而司法机关的封条是权力限制,也有时间限制,但时间可以相对较长。行政机关在进行查封、扣押时,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律师解答动态
可以与对方先沟通协调,协调不成可以进行诉讼。
李琦律师
李琦律师
2分钟前
关于2016年扶贫政策中的土地占用问题,根据当时的相关规定,确实存在失地保险的相关政策安排。具体分析
您好,您具体遇到了哪方面的法律问题。
潘为律师
潘为律师
10分钟前
可以与对方先沟通协调,协调不成可以进行诉讼。
黄龙泉律师
黄龙泉律师
26分钟前
您好,您是想登录哪个网页或者哪个网站呢?
黄龙泉律师
黄龙泉律师
27分钟前
您好,谢谢你利用这个平台把相关的信息告诉大家。
我也要提问
相关文书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