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强制拆迁需要满足以下关键条件:
1.征收人已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的;
2.属于超期临时建筑和逾期不改违章建筑的;
3.被征收人已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未按协议期限履行交房义务的;
4.被征收人法定期限内不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不申请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找法网提醒您,申请强制拆迁,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1.行政强制拆迁申请书;
2.裁决调解记录和裁决书;
3.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的理由;
4.被拆迁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书;
5.被拆迁人提供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权属证明或者补偿资金证明;
6.被拆迁人拒绝接收补偿资金的,应当提交补偿资金的提存证明;
7.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强拆程序违法,给被拆迁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房屋强制拆迁程序违反法律规定的,造成被拆迁人财产损失的,被拆迁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拆迁部门要承担赔偿责任。
我国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