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劳动仲裁调解书的法律效应的方式如下:
1.劳动仲裁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2.劳动仲裁调解书在送达之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不发生法律效力,仲裁庭会及时作出裁决的;
3.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劳动仲裁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二条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双方对劳动仲裁调解书没有异议的,其是一直有效的,直到调解书确实履行义务的一方已经履行完毕。劳动争议案件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达成调解协议的,在调解书生效之后,一方不履行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就调解协议在2年内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
劳动仲裁调解书的写法如下:
1.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等具体信息;
2.写明调解的具体事项以及其他要求;
3.写明相关的赔偿要求以及双方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4.双方当事人签字并写明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