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保证人可以免责
更新时间:2023-08-21 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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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保证人可以免责的情况是担保合同无效、保证合同未成立、超过保证期限的等。保证人追偿权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开始计算的。
一、
什么情况下保证人可以免责
如下情况下保证人可以免责:
1.担保合同无效;
2.保证人在被诱骗或胁迫下提供保证;
3.主合同内容未经其同意而变更,对于增加的担保义务;
4.保证合同未成立;
5.超过保证期限;
6.其他可以免责的情形。
二、
保证人追偿权的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找法网提醒您,保证人追偿权的诉讼时效是三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
保证责任追偿权怎么行使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后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连带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后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第七百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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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免除担保人的担保责任,如何规定
担保人免除法律责任的条件:
1、超出保证期间且债权人未主张权利的。一般保证中,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连带保证中,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2、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
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免除担保人的担保责任,以及如何规定
担保人免除法律责任的条件:
1、超出保证期间且债权人未主张权利的。一般保证中,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连带保证中,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2、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
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请问一下担保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免除责任
债权人可以免除担保人的责任,其有权决定是否免除担保人的责任,债权人免除担保人的责任即放弃了其部分权利,这取决于债权人自己,法律对此没有相关限制。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br/>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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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七十五条<br/>
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债权债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但是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除外。